2013江苏盐城市射阳县卫生系统招聘医学类毕业生41名(2)
(四)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报名人数需超过招聘专业职位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的,相应递减招聘职位数,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紧缺和特殊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或为1:2时,经县人社局和卫生局商定,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没有形成差额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百分制)方可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鹤乡卫生网上打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差额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健康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相关执业要求执行。
(六)选岗: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应岗位报考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不得再进行岗位调换,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
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应聘同专业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1周,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卫生局、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我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外,符合《射阳县卫生系统2013年引进人才有关待遇的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 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20936 0515-82353781(县纪委信访室)
附表:射阳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射 阳 县 卫 生 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