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笔试结束后,C01-C04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C05-C07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
(2)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方式为备课、说课,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于6月21日晚22:00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不指定教材,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30%、50%、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于6月25日在镇江新区教育网http://jxqjy.zje.net.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其中C02-C07岗位的入围人选,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结合本人报名意愿,负责统一安排至招聘学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2013年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考察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报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镇江新区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录用公示前,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3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或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3373332。镇江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6658。
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