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201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其他岗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市直单位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县(市、区)体检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1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和《201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表》。
2、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15-88198304、86668304
0515-88198609(研究生专项计划咨询电话)
六、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和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8316。
附件:
1、201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表.xls
3、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xls
5、江苏省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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