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房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评估、测绘专业若不足1:3比例的可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立考官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考官组由外聘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同考场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由县房管局、驻房管局纪检组共同组织。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信息在和县房地产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新进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月工资1000元;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1500元,同时购买五险。并与在编事业人员共同享受绩效工资、晋级工资和相关奖励。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用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
三、其他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房管局组织实施,县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本公告由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27855(房管局)
监督电话:0555—5326402(纪检组)
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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