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连云港市外事翻译服务中心招聘日语高层次人才公告(2)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等相关入职手续。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如期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个人资格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拟聘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考核安排。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务必保持通讯、通信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纪检组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518-885825009、8581640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综合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