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思维能力、综合问题应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