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滨州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市中心医院(结防院)
1、基本工资:第一年为见习期,本科1200元,专科1100元;见习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并注册且考核合格,本科1400元,专科1200元。
2、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地方政府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市中医院
1、招聘人员见习期六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在编职工核定工资。
2、缴纳相关保险。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所从事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但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医院予以辞退。
(四)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
1、工资: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一年。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按在编职工岗位同标准确定。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地方最低工资水平。
2、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3、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地方政府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所从事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而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医院予以辞退。
(五)市疾控中心
1、工资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市中心血站
1、学历工资:第一年为见习期,本科1670元,专科1450元;见习期满且执业证书注册考核合格者,本科2390元,专科2070元。
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
3、五险一金: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361136 (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
3362879 (滨州市九州人力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3364402 3363078
监督邮箱:bzrcfwz@163.com
附:1、滨州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表 .xls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