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溧阳市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3)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放弃聘用资格,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3.签订聘用合同时拟聘人员需带以下材料原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新聘用人员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工作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网址、电话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czhrss.gov.cn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lyhrss.gov.cn
溧阳市教育局网址:www.lyjy.net
咨询电话:0519—87228084、87269151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