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公告(2)
五、人才综合评价
2013年7月5日,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人才综合评价,评价分值实行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遴选人员,不足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测试遴选人员。
六、资格复审和测试遴选
2013年7月13日,应聘者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名时网络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在资格复审时均需出示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测试遴选资格。
2013年7月14日,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测试遴选,测试遴选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测试遴选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
七、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测试遴选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察,考察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聘)用及管理
经测试遴选、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直接录(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录(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39,63950941。
网络报名电话:0512-63950511。
附件:1.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职位简介表.xls
中 共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委 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