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选调生招考公告(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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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8日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3〕92号),决定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人员,以下统称“四类人员”)选调15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青南地区乡镇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选调名额共150名,其中:乡镇机关公务员5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1、乡镇机关公务员5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四类人员中选调,不限专业,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25名。
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四类人员中,按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试行)》中,公共管理类、卫生管理类、经济管理类、财政税收类、会计与审计类、汉语言与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类、城建规划类、交通类、水利类、农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动物科学类、动植物检疫类和医学类17个学科专业大类所含专业选调,其中,从四类人员中选调50名 .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观念强,服从分配。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四类人员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懂藏汉“双语”考生(通过测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四类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2011年9月以前选派)经历,并考核合格。
7、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及民办大学、自考、函授、电大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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