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3、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海州区纪检监察部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5219756、0518-8521978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