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招聘在职教师公告(2)
(二)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只考核基础知识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70%,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
笔试成绩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同时在笔试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下午。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将于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在考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通知):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职称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同时在资格复审地点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8:30,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基本素质及学科专业素养等。每位考生面试答辩时间15分钟。
音乐、美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音乐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老师的基本素养,舞蹈或民乐(古筝除外);美术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美术老师基本素养,剪纸或书法。测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另定。
(五)演课
演课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课人选,即刻组织演课。参加演课人员名单及演课准考证领取地点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面试地点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考生须于演课开始前至学校指定地点领取演课准考证,同时须现场缴纳演课考核费100元/人。
参加演课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课顺序,考生按顺序在本人演课开始前60分钟进入备课室封闭备课,统一提供教学内容及必要的参考书,如上课需特殊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演课时间均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参加后续考察与体检等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占30%、面试占40%、演课占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演课成绩,还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学校组织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区教育信息网、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函调人事档案,区教育局负责初审,上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宿城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手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牵头,教育局配合,学校参与,区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宿城区纪委:0527-82960263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133
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14 南师附中:025-83469006
五、咨询电话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0527-88018408
六、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