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
三、考试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试讲和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2、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试讲合格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对所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和具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成绩计算。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最终按试讲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上查询。
4、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试讲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组织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本期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jshrss.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90862
联系人:郭海红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7290708
联系人:徐建新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