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体检
对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再相同者,加试一套所报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题,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五、公示及录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即墨政务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本次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实习期管理。实习期为3个月,工资按照个人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实习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办理用工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经鉴定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用工手续。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代理。
六、待遇
(一)个人基本工资
按照2012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的标准发放(3117元/月×85%=2650元/月),每年以上一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为基数,相应调整个人基本工资。
(二)年功贡献补助
自批准用工之日起,工作每满一年,发放年功贡献补助20元/每月。
(三)社会保险
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参加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全程由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32-89063355
八、其他事项:
1、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核实不适合录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实习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实习期间主动辞职等情形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利依次递补。
2、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及违反聘用合同责任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应聘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4、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进行时间可据情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时间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0532-89063375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