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紫阳县县直单位遴选24名工作人员通知(2)
三、考试
教师遴选岗位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底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其它遴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有关业务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考前3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补录,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五、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初录,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简章》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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