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或市组织人社部门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30像素×17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6时。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被取消岗位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7月27日9∶00—12∶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7月27日-28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考试报名费。
(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4.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 2013年8月1日—3日。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23-86896181)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见《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
1.专业加试
报考靖江市口岸联检服务中心、靖江市口岸港口服务中心、靖江市港务管理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的内容见《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的项目见《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实绩评价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见《岗位简介表(二)》。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报考该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具体的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生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