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公开选岗
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拟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拟聘人员在聘用前明确放弃聘用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181511(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0523—8482156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报名网站: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http://www.jjrc.net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