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招聘公告(2)
六、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计生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报考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
3、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如应聘者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163173),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招聘录用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九、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181336、82163173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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