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潼南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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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至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渝人社[2013]168号),我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社)现考核招聘紧缺人才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人数
潼南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社)1人。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咨询师职(执)业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潼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引进紧缺人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至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请下载《潼南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将电子档投递至电子邮箱:101842549@qq.com,由潼南县人社局和潼南县残联根据考生报名表信息,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023-44558307,联系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