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研究生岗位,一般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较多的岗位,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增加专业知识测试,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 分掌握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菏泽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研究生岗位以面试百分制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写出考核报告,签署意见,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3年市属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本科及以下岗位)。xls
2、2013年市属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研究生岗位)。xls
3、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研究生岗位)。doc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