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滁州市来安县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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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正常上班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2013年县第2次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来安县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编办、财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88人,详见《2013年滁州市来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第二批)》(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其中卫生、计生部门招聘的卫技人员学历需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要求],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2013年滁州市来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第二批)》)。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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