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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昌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16 13:49  |  昌乐政务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报考专业类别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件),填报《昌乐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昌乐县委组织部或昌乐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

  3、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别,不能跨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也可以报考本科以上学历专业;

  4、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研究生岗位和计划聘用7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相关专业同意调剂的可以进行调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3年 8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计划聘用7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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