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庆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公告(2)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谈结束后,按面谈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055068
0578-6122610
附件:《2013年庆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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