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7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0号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办公大楼11楼1106办公室。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1)考生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4)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根据通知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5、 职位咨询电话: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996~2252030、0996-2253787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汉语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按岗位要求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塔河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塔河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 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3)按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塔河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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