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涪陵区招聘教师和校医简章(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层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各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学科岗位之间不得兼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重庆市涪陵第九中学校(涪陵区育才路3号,下同)。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填写《涪陵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六)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初审名单经研究审查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29日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公布。
(七)领取准考证:
2013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涪陵九中领取准考证,若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缴费发票。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200分)
各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学科岗位的拟招聘数。
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100分):
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30分)。
②教育法律法规(5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未成年人保护法》。
③教育学、心理学(15分):《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④专业能力(40分):运用新课程标准、教育理论及基本原理、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⑤师德建设(5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重庆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涪陵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十百千万活动”的通知》(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中可下载)。
⑥时事政治(5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