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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潍坊临朐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7-22 10:24  |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同时携带《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一个职位(专业)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专业)的招聘计划,其减少或取消的计划经研究后可调整到其他职位(专业)。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

  3.现场目测

  目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对目测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 综合写作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qxrsj.gov.cn,下同)”、“临朐县公安局网站(http://www.lqgaj.gov.cn,下同)” 上公开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按照2011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综合写作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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