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发放《录用通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013年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录用公示后一个月内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考务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职位条件和考务信息等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xishan.gov.cn/zgxsrbj
咨询电话: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录用调配科:(0510)88214281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锡山区纪委(监察局):(0510)88702356。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