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宁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30名教师公告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主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4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应聘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7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2、报名结束后,各学段各学科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政方针、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及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按中、小学分学科命题,幼教单独命题,重点考查所报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选岗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在其任职学校(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选岗结束后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咨询电话:15763730726。
技术咨询电话:2167148。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