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蚌埠市淮上区招聘社会治安协警人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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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面向全市招聘治安协警人员。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治安协警人员40名。
二、资格条件
1、本市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7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警察、警官、军事和政法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应历届毕业生优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顾全大局。
3、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在1.0以上,能胜任现聘岗位工作;
4、沫河口镇派出所、沫河口镇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原续用协警人员(男性),如能达到条件,且愿意应聘作为特殊应聘群体,适当放宽录用条件,优先录用。
5、符合上述条件,对具备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等特殊技能、中共党员、本区失地农民、城市低保户、沫河口镇应聘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聘用:
(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司法机关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调查,尚未有定论的。
三、工资待遇和分配:
本次招聘治安协警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一年一签聘用合同,实行淘汰机制,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300元,统一配发制服,五金和制服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人员分配:协警主要安排在沫河口镇、部分安排在交警、和梅桥、曹老集镇。
四、程序和步骤
1、实施部门: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及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4、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3年8月4日—8月6日
(2)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于2013年8月7日发放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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