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聘用制讲解员公告
五、体检考核
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6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631-5312380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1-5626013、5629211。
附件:2013年威海高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