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卫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两证均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1。
附件:嘉善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备注 |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 | 需执业医师证 |
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中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 |
嘉善县卫生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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