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3年8月11日—13日。
打印网址: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uy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A类,但不含申论)。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具有各种证件和学位的,须提供各种证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各种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16: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人社局北楼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并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乡镇(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