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选聘经济与科技发展局副局长的公告(2)
承德高新区选聘经济与科技发展局副局长考试课程
面试地点:高新区科技大厦三楼中型会议室
(三)确定考察对象
高新区公选办按总成绩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提请高新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相关政策
1、拟聘职位报名人数需达到6人(包括6人)以上方可进行公选,低于6人的,取消此职位公选。因报名人数低于6人而取消该职位选聘的报名者,若条件符合另一职位要求,可参加另一职位的竞聘。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薪。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高新区经科局副局长兼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有关信息,请登录www.cdkfq.gov.cn或http://www.hecd.lss.gov.cn 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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