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承德市丰宁县招选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100分),考核内容为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初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男女各取前十名进入复试。(初试考查考生形象、身高、气质以及语音、语言等条件)
复试(100分),考核采用演播室试镜方式进行。按抽签顺序,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的稿件两篇(消息、评论各一篇),提前10分钟熟稿。(复试考查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音面貌,播音状态以及身态是否自然、生动、得体)。
考试总成绩按复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名,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门户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男、女各1名。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由招选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其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了解,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门户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选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丰宁县门户网站: http://www.fengning.gov.cn/Index.asp
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fn.gov.cn/rsld/
2、整个招选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选条件的,取消招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8015589 5979822
4、本简章由公开招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开招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