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药品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根据资格复查结果,通知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531-8121657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