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公告(2)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仑人才网、区城管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为编外用工性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人才网、区城管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五)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574-86781266 ;
监督电话:0574-86780592。
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仑大队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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