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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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1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人事股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3年滁州市南谯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和10名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谯区政府和南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南谯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2013年度南谯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同时具备任教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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