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商业集团所属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招聘公告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及只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如出现应聘人员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核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单位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号401室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电话:0531—88907247
E-mail:ygsdzb@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