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
四、招聘对象和范围
1、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和初中学段;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学段(学前教育专业限制在大专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专业限制在本科以上学历)。2008年6月之前,在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的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学段(报名时必须出具学校和教育局人事科的证明)。
2、各学科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报到证。
3、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08年6月之前在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的代课教师年龄不限。
五、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恪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被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至报名日期);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宣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宣化六中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