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渭南市县及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2)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办负责。
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定向招聘办,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各县(市、区)需提供拟聘人员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六)公示
市定向招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卫生局网站、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县卫生局负责与定向招聘生签订服务协议书,督促医疗机构及时与定向招聘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用人单位持聘用通知书办理受聘人员增人、工资、医保等劳资手续。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8月底前结束。
三、组织保障
(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要求,市上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定向招聘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解决基层人才短缺和人才机构不合理问题的重大决策,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和落实各项优惠待遇,吸引优秀本科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创业。
(三)201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由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办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和体检工作。定向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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