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威海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招聘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凤林街道办事处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相应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报考人员录用后,报工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和凤林街道办事处备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街道办事处核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七、工资待遇:
1.教师工资待遇:平均1780-2600元/月;
2.主厨工资:2800元/月;
3.其他人员:平均1580元/月;
4.试用期结束,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八、本招聘简章由威海经技区凤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