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盐城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