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沧州献县招聘小学教师150名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013年沧州献县教师招聘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础班
2、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开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成绩,并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献县人社局和献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献县人社局会同教育体育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七天。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局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三年续签一次。
2、首次合同包含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间每年由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政府审批后,由人社局办理续签手续。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期间待遇参照我县同类在编教师执行。
5、聘用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交流。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招聘过程的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17—6010369 6010316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附件2 岗位信息表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