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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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超声医生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所需专业要求 |
妇产科医生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儿科医生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超声医生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全日制医学院本科毕业生,2011届及之前毕业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联系电话:0578-2106900。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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