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7名(2)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一篇作文),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9月25日后,考生可在拱墅人才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拱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以2013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杭州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 )是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公示后,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实行递补。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8259666;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3: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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