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省基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4400人公告(3)
七、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654537(省人社厅就业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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