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83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 、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1995年8月9日前出生);
2、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年龄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83名。招聘人数、岗位和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8月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