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宣城市广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七)公示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均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审批后,招聘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8422。
本《公告》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6040316,6032986。
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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