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淮南市乡镇公办幼儿园招聘人员公告(3)
六、资格复审
拟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社、编制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教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以上均需原件)和考生本人参加笔试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七、体检
体检人选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各区人社、编制部门配合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待遇
对考察合格者,由各区人社、编制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此次乡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系所在幼儿园编制内聘用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与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同岗同酬,参加社会保险。
十、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市编办和群众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53、6678294。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机构编制信息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0554-6664251、6644492,网上技术服务、考务0554-6678516、0554-6652405.
附件一:《2013年淮南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2013年淮南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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