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宁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教学能力,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组织课程,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在职教师面试成绩占80%,履历业绩考察占20%,面试成绩单项原始分达不到8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职教师按综合成绩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报考同一类别岗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①学历高者②面试成绩高者。
5、体检。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6、岗位选择。①按报考类别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对应岗位。②报考同一类别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选择对应岗位A:学历高者,B:笔试成绩高者。③个人选择对应岗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7、聘用。经审查无误,体检合格且选择对应岗位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教师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为鼓励优秀教师来高新区工作,对在职杏坛名师、特级教师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特教补贴,并按照原聘任职称落实职称待遇。
五、组织领导
这次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4、2012年招聘教师计划与招聘单位岗位设置(面向在职教师)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